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W226号提案的答复
吉体字〔2023〕18 号
***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运动员权利和义务保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做好运动员退役后安置工作,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建立完善运动员社会保障机制和就业培训制度,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确保退役运动员得到妥善安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2020年,吉林省政府制定出台《吉林省优秀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对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明确细化措施。一是在体育系统内部安置退役运动员,对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退役运动员,本人有意向留队从事执教工作的,可在体育系统内部安置,招聘方式可灵活确定。二是借鉴部队军官转业安置政策方式,拓宽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途径,积极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是提高我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补偿金标准,为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体育基金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补偿金基础安置费和成绩奖励标准,优化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吉林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运动员职业技能辅导工作。下一步,吉林省体育局将积极联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来推动运动员转岗,做好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工作。
二、关于“要补齐文化素质教育这一影响运动员就业的短板”建议
高水平、专业化的教练员是体育教育工作的关键因素,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是体教融合的重要举措,能有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2020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关于体教融合的政策和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3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出台《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对在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规定,明确指出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学校教练员岗位,面向取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2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暨运动员发展保障工作会议。会后,吉林省体育局积极作为,与开展推进体教融合工作较好的省份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参考借鉴了浙江、山东、四川等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好的经验方法,也了解到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阻力及因素。下一步,吉林省体育局将积极加强与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编办、吉林省人社厅沟通协调,努力推动政策及时落地,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从事体育教练、体育教师工作,会同吉林省教育厅为退役运动员考取教师资格证创造有利条件,为教练员、运动员补充学校体育工作力量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完善吉林省退役运动员综合性安置政策。
三、关于“加强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推动体教融合”建议
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少年冰雪运动开展20条措施》,从冰雪运动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冰雪竞赛机制、校园运动队、共享社会资源等方面,细化20条推进措施,加强体教融合,持续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广泛组织开展冰雪赛事活动,以“百万青少年上冰雪”主题活动为主线,除分别组织开展省本级“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冰上项目推广活动和雪上项目推广活动外,扶持有滑雪场的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和延边州5个地区,开展冰雪项目系列推广活动,2022年全省直接参与冰雪活动青少年数量达到12万人次。下一步,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更多的冰雪运动进入校园、融入校园,进一步推动体教深度融合。
在此,对您给予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体育事业发展。
吉林省体育局
2023年5月12日